爱尔兰夫妻团聚签证-上海领区:上海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以及江苏省
爱尔兰夫妻团聚签证-北京领区:除上海以外的其他城市
签证所需材料
非“欧洲经济区”的公民在爱尔兰进行合法工作,一旦稳定居住下来,通常是十二个月之后,并且很可能还要在爱尔兰再逗留至少十二个月,其家庭成员(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)可以申请团聚签证。邀请人必须有能力支付其家庭成员的生活费用而不必借助公共基金(周净收入不能低于 FIS 最低家庭收入标准)
如果您是需要办理签证的国家的公民,前往爱尔兰与配偶团聚,您应该递交以下签证申请材料:
1.申请人的护照
2.个人资料表
3.2张最近6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相大小的彩色照片,照片需要符合我们的规格要求
4.在爱尔兰的配偶的详细情况,包括:
他 / 她的护照所有页的复印件
他 / 她的国家移民局登记卡 (GNIB registration card) 的复印件
他 / 她的有效工作许可的复印件
他 / 她的爱尔兰雇主的证明信,写明其收入,包括所有的福利,受雇时间,以及雇主是否打算更新其工作许可
5.在爱尔兰的 配偶 要提供材料说明他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申请人在爱尔兰的费用。证明材料包括:
-配偶 的银行存款证明
-最近的 P60 (工资,缴税以及和工资有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)
-最近的工资单的复印件
6.申请人直系亲属的完整信息(包括父母、孩子和兄弟姐妹)。请指出其他家庭成员将来是否也希望申请团聚签证。
7.申请人目前在中国的详细情况
8.如果申请人与爱尔兰的 配偶 最近刚刚结婚,要提供证明说明婚前的关系
9.申请人家庭户口簿的复印件
签证办理时间
20-30天
预约面签时间
无